著作权侵权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我的遭遇

我叫林某,是一名独立插画师,从事商业插画创作已有八年。2023 年 3 月,我在北京朝阳区自己的工作室例行检索作品使用情况时,意外发现一家名为"锐采文化传媒"的公司,未经我任何授权,将我 2021 年创作的系列插画《城市四季》共计 12 幅作品,用于其官方网站首页banner、某社交平台推文配图以及线下宣传海报中。这批作品是我为某出版社创作的约稿项目,合同明确约定电子展览权归我本人保留,对方的使用行为没有任何合法依据。

事件经过

发现侵权后,我立即进行了证据保全。通过公证处对涉事网站、公众号文章进行了网页保全公证,共固定了 27 处侵权使用页面,时间跨度从 2022 年 8 月一直持续到 2023 年 3 月,长达七个月。其中,官网 banner 直接使用了《城市四季》中的 4 幅核心作品,公众号推送的 15 篇商业推广文章中大量嵌入我的插画作为配图,线下印刷的宣传海报据我调查至少印制了 3000 份,用于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线下推广活动。根据我同类作品在市场上的正常授权价格,单幅插画非独家商业使用授权费为每月 2000-3500 元不等。按此标准粗略估算,锐采文化应支付的合理授权费不低于 15 万元。而他们将这些作品直接用于获客营销,由此带来的商业收益更是难以估量。更令我气愤的是,他们不仅抹除了我的署名水印,还在部分作品中篡改了色彩和构图,严重歪曲了作品的完整表达。

已采取措施

2023 年 3 月底,我委托朋友联系到锐采文化的市场总监王某,通过微信发送了侵权对比图和授权合同截图,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协商赔偿。对方起初以"图是从网上搜的,不知道有版权"为由推诿,后在我出示著作权登记证书后改口称"可以给点钱意思一下",提出支付 5000 元了结此事,被我明确拒绝。4 月中旬,我向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了行政投诉材料,同时通过 12315 平台进行了举报。文化执法部门受理后组织了一次调解,锐采文化派法务出席,态度依然敷衍,仅同意将赔偿金额提高到 1.5 万元,并坚持认为"插画又不值几个钱"。我要求最低 8 万元的赔偿(含合理维权支出的公证费 4200 元、律师咨询费 5000 元),双方差距过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截至 2023 年 5 月,对方公众号仍未删除全部侵权图片,官网虽有部分替换,但仍有 2 幅作品在使用。

当前诉求

我现在面临的核心困惑是:赔偿金额到底该怎么算才合理?我了解到法律规定可以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或者法定赔偿来计算,但我并不清楚这套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适用。像我这种情况,应该主张实际损失还是对方违法所得?公证费、调查费这些维权成本能不能一并主张?法院一般会支持多少?希望专业律师能帮我厘清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让我心里有个底,再决定是继续谈判还是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