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给你答案:专利侵权能不能成立,就看四件事凑不凑得齐。先别急着下架、别急着删链接,把「这四点」逐条对一遍,大多数纠结都是因为比对没做清。

认定侵权,先看哪四点

法院判构成侵权,绕不开这四块:

  1. 手里那份专利得是有效的。要么还在保护期内且没被无效掉,要么权属上没有毛病。
  2. 涉嫌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落进了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这一步是重头戏。
  3. 被告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去实施的,也就是为了出货、为了卖钱,不是个人自用。
  4. 被告拿不出免责的理由,比如合法来源、先用权、权利用尽这些抗辩。

前两点卡死了一大半案子。第三点把「家里自己做的」和「拿来卖的」分开,第四点是被告翻盘的出口。想搞清产品到底算不算落进保护范围,先看专利侵权比对这篇,讲的是怎么拿权利要求和实物一对一去对。

保护范围怎么定?以权利要求为准

认定侵权的尺子是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说明书和附图用来解释它。不是看产品长得像不像,是看权利要求里写的那几项技术特征,涉嫌侵权方是不是全都具备。全都占齐,就认定落入保护范围;差一项但用了功能效果等同的手段去替换,还能主张等同侵权。

这一步最容易起分歧,也是请人把关最值得的地方。判断构成侵权的完整步骤和先后顺序,可以对照专利侵权认定这篇。

很多人以为的两件事,其实不算数

一是以为对方抄了我的设计就一定赢。抄不抄是心里的感受,法院只看权利要求有没有写到、对方的技术特征有没有全覆盖,这两者经常不画等号。

二是以为收到投诉就该马上删。别在没比对清楚前自乱阵脚,先存证、先看清对方主张的是哪条权利要求,删错了反而把主动权交出去。不同地方的法官,对同一组技术特征怎么解释,结论都可能不一样,所以比对必须拿证据说话。

要留哪些证据

手里有这几样,谈起来才不虚:

  1. 专利证书、完整的权利要求书,还有年费缴纳记录;
  2. 涉嫌侵权产品的样品或者实物照片,最好买一件回来放着;
  3. 网页、店铺后台、发货记录的公证,别等对方下架了才想起截图;
  4. 被告的公司名称和主体信息,起诉或者谈和解都要用;
  5. 技术比对意见书,口径不统一时靠它说清。

被起诉了,别只盯着证据多少

被告这边还有一层考虑:就算是真占了侵权,也不等于赔到对方开的价。合法来源、先用权、权利用尽、是不是故意,都直接影响最后承担多少。这些内容看侵权抗辩这篇。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如果你自己能拿权利要求逐句拆开、和实物对上,可以先把判断框架搭起来再谈下一步。真到要写比对意见、要固定证据、要应诉的时候,找个专门做专利的律师会省很多弯路,这里可以按业务对症找人。

最后提醒一句:构成要件只是第一关,落到具体案件,权利要求怎么解释、等同算不算数,不同法官的尺度真的有差别。结论留给读过全部材料的人下,别拿网上的通用模板直接套自己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