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拿到一件外观设计专利,想确认对方的产品算不算抄了你的,第一步不是看谁说得响,也不是让对方自己承认,而是要把两边的东西放到一张台上,一项一项比。名字起得很朴素,「产品对比」四个字,可决定官司走向的往往就是这一步做得实不实。

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实用新型最不一样的地方,是它没有权利要求书那一大段文字。它的保护范围,全看专利证书——准确地说是授权公告里那几张图片或照片。所以比什么、怎么比,都绕不开「以图片照片为准」这条线。

先弄明白比的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不是产品的功能、结构,也不是里面的电路,而是产品在视觉上的形状、图案、色彩以及这些加在一起的结合。你比对的时候,把对方的实物或图片,跟专利授权的六面视图(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对着看,重点落在整体视觉效果上,而不是揪着某一个螺丝孔、某一条小弧线。

《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写得清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这话的意思是,专利图纸没画出来的,原则上不在保护范围里。老想靠文字描述「我们的设计理念是……」来凑,路线就走偏了。到底这张证能主张到哪一步,可以回看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抄后权利人能主张停止侵害和赔偿吗这篇把边界拆开讲。

比对的三个落脚点

第一,一般消费者视角。判断是不是近似,不是用专家的放大镜看内部结构,而是以这类产品的一般购买者、使用者在正常观察下的整体感受为准。第二,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把双方的设计放在一起,从整体上比形状、图案、色彩的组合,再看这种整体近似会不会让一般消费者产生误认。第三,看设计空间。如果这个领域的设计空间很窄,大家长得都差不多,那么细微差别就足以让两个产品不近似;反过来,设计空间越宽,越要在近似边缘较真。

证据清单,少了哪样都难受

做产品对比之前,先把这几样备齐: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文本(核对外观设计图片);专利权评价报告,外观专利不经过实质审查,这份报告能说明稳定性,电商平台投诉时也常要;对方产品的实物或照片,最好带上购买凭证;对比表和设计要点说明。有条件的话,对购买过程做公证,把对方网页上的销售记录一并固定下来。

几个常见的坑

很多人以为两个产品「长得像」就算侵权,其实不是。外观侵权要满足「相同或者近似且属于授权公告所示产品类别」这一套,光整体像还不够,还得看是不是落在专利视图展示的外观里。还有人拿局部设计去跟对方比,比如比一个瓶盖、比一根带子,然后说「这不就是一样吗」——外观对比讲究整体,局部单挑往往不成立。再有就是拿手机随手拍的照片当证据,角度、光线一偏,跟专利视图对不上,等于白比。

对比完的下一步

比对结果不同,走的路子也不同。常见近似,可以准备发函、平台投诉或起诉,这些动作跨到诉讼环节,就得先摸清侵权诉讼的门路再动手;明确不近似,就该考虑放弃,或者改走现有设计抗辩。你要是被告,收到对方面上来的指控,先别急着删链接、别急着认,先把两边视图摆开自己比一遍,再决定怎么应诉。

产品对比这一步,证据够不够实、方法对不对,直接关系到后面能不能站得住脚。层级复杂的产品、争议大的案子,建议把视图和实物一起请执业律师过一遍再下结论,拿一个初步印象就去赌,风险不小。同一件样,不同法院在近似认定上也可能给出不一样的口径,最终怎么判,还要看个案里的设计空间和证据能不能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