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收到侵权函,先别回、先别认,也先别按函上的报价转账。把信封、附件和对方点名的链接留下来,先看主张的是专利、商标还是著作权。三种权利先核的材料不一样,混着回,最容易把不该认的认掉。

律师函不是判决,也不是必须回复的法定手续。不回不等于认赔;乱回却可能变成自认。截止日期先当对方的主张,不是法院给的期限。

先判断:附件和措辞在主张哪一种权利

先看函和附件里实际给了什么,不要只看标题上的「侵权」「知识产权」。三种主张对上的材料差得很远:

  • 专利: 出现专利号、权利要求、外观视图,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争的是产品或方法有没有落到保护范围里。
  • 商标: 出现商标注册证、注册号、指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图样。争的是你有没有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用了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会不会让人认错品牌。
  • 著作权: 出现作品名称、原文对比、图片或视频截图、软件界面、登记号。争的是文案、图、视频、软件表达或字体有没有被未经许可地复制、发行或上网传播。

一封函把专利号、商标证、作品截图塞在一起,或者只写「侵犯知识产权」,先拆成三摞材料,不要一次性认「我们侵权了」。网络店铺常见的函,会把主图、详情文案、店铺名混着告,更要分开:图和文案走著作权,店名和商品标走商标,结构或外观视图走专利。

法律依据:三种权利不是同一套核法

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收到函必须在对方写的日期前回复」。和函件主张直接相关、能核的是这些:

主张专利时,看现行《专利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第十一条: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覆盖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覆盖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没有单独列出「使用」。
  • 第六十五条:纠纷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函件只是协商或警告的一种书面形式,替代不了起诉或行政处理。
  • 第六十六条: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纠纷中,法院或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函里如果只有证书复印件、没有评价报告,先记下这个缺口,不要据此直接认。

产品或方法到底有没有落入保护范围,见 专利侵权怎么认定。函已经落到桌上、接下来 48 小时先固定什么,见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

主张商标时,看现行《商标法》(2019年修正,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 第五十七条: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或者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第六十条:纠纷由当事人协商;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函件同样不是处理决定。
  •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商品,能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销售者的合法来源问题,先把进货合同和供货商留下,不要先在微信里认「我们卖假货了」。

主张著作权时,看现行《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第十条: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都是要经许可才做的事。网上能搜到、详情页没写作者,不等于已经授权。
  • 第五十二条: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权利因创作完成产生,登记证书是初步证明,不是开关。函里只有登记号、对不上你用的那张图或那段代码,先把作品对上,再谈认不认。

权属、接触可能性和是不是实质性相似,见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字体、字库不要按品牌名下结论,先对授权范围:买的是字库软件许可,还是那几个字能单独用。

证据清单:三种函分开收,不要收成一包

共同先留的只有四样:函和附件全文、送达方式、对方点名的链接或款号、当前还在售或还在传播的页面。再往下按权利分开放,后面才好决定回哪一句。

  • 专利函: 专利号、当前法律状态、年费是否缴清、权利人是不是发函的委托人;被指认的款号、结构和开模图;自己的专利、进货合同、设计时间线。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看有没有评价报告。
  • 商标函: 注册号、核定类别、商标图样和你实际在用的标识(主图、包装、店铺名、包装袋);你有没有自己的注册或申请;经销、贴牌、代工合同里商标归谁、能不能再授权;进货发票和供货商名称。
  • 著作权函: 对方主张的作品到底是哪一张图、哪段文案、哪段视频或哪套软件界面;你的源文件、拍摄或设计记录、图库或素材网站的订单和许可范围;职务或委托合同里作品归谁。

网页截图能证明页面曾经在,通常撑不住「这个标识是谁授权的」「这张图的许可盖到哪一层」。授权链断在代工厂、经销商或素材网站时,先把合同和订单找齐,再决定回不回。

常见误区

误区一:函上写了七天或十五天,就必须在这个日期前回。 那是对方单方面设的。没有强制回复义务。平台工单、行政约谈或法院传票上的期限,才是另一套程序,不要和函件截止日期混成一个。

误区二:三种权利用同一套回复。 「我们有营业执照」「我们自己也有证书」「货是别人供的」对商标销售者、专利实施、作品搬运的分量不一样。套模板最容易把不该认的事实认进去。

误区三:先下架、先改图、先把聊天记录清掉,这件事就结束了。 下架可以止损,不等于已经发生的制造、销售或传播消失。把源文件和进货单删掉,后面合法来源和对授权范围都不好说。

误区四:标题写了「知识产权」,三样就都成立。 对方可能只对上其中一样,另外两样是顺手写上的。先对附件,不对形容词。

误区五:自己有商标、有专利、有软著,就不会侵别人的权。 审查或登记不代替侵权比对。你的证管的是你自己的标识或作品,管不了函里指认的那一件。

核完再决定回不回、下不下架

材料分开以后,只做分流,不要先对线:

  • 附件对不上你这一款、这一标、这一张图: 准备不侵权说明,写清函指的对象和你实际在用的不是同一件。可以不回、缓回,但不要在微信里补一句「那我们改一下」。
  • 专利这一路风险高: 评估停售范围和改款口径,动作顺序按专利函落地后的清单做,不要在比对没做完时认赔。
  • 商标这一路对得上,你是经销或代工: 先核许可和进货来源,再决定停用标识的范围。合法来源影响的是赔不赔钱,不是「继续用就没问题」。
  • 著作权这一路对得上: 看许可有没有覆盖商用、改图、上详情页。许可过期或只准个人使用,就不要拿「我是买来的」当已经授权商用。
  • 三样混在一封里: 哪一样材料齐、对得上,就只回应那一样;对不上的明确写「主张不成立的部分」对应哪份附件,避免概括承认。

函件本身有没有用、什么时候只是谈判工具,见 律师函真的有用吗。本页只要求你先分清对方主张的是哪一种权利,再决定回哪一句。金额先不要按函上的数字认,也不要把对方写的「刑事责任」当成已经立案。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下面几种情况,自行回函、自行认赔或自行在后台点「同意下架并赔偿」,后面很难改口:

  • 一封函同时主张专利、商标、著作权,或附件和标题对不上。
  • 已经同步出现平台限时下架、行政约谈、公证送达或起诉材料。
  • 代工、经销、图库、软件许可的授权链说不清,函却要求你承担全部停止和赔偿。
  • 同一套货铺到多平台、多经销商,函要求你「通知全部下游下架」。

律师是帮你拆主张、核证书和法律状态、判断哪一句能回,不是保证函会撤、下架就免责,或对方一定不会起诉。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也可联系 陶然律师,把函件原文、专利号或注册号、被点名的链接放在一起,先看主张的是哪一种权利、现在该不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