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法定侵权形式

《专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制造、使用、销售、进口、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这五个环节是并列的,不是递进的——只要卡在其中一个,就已经构成侵权。

1. 制造

代工厂、生产线、甚至一个小作坊只要生产了侵权产品,就构成制造侵权。代工方经常以「我是代工的,责任在客户」来规避责任,但法律不这么看。制造行为本身就是侵权行为,即便你是受委托制造,也要承担侵权责任。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是被胁迫、不知情或明确被告知不侵权,否则「只是代工」挡不住。

2. 使用

用在自己的生产线上、用在项目施工里、用在研发测试中——只要是在实际运营中使用了侵权产品或采用了侵权方案,就构成使用侵权。企业内部使用也算,不是对外销售才算。有些公司以为内部用用没关系,其实权利人可以起诉你停止使用并赔偿。

3. 销售

这是最常见的。只要你拿来卖(线上店铺、线下门店、批发、代销都算),就构成销售侵权。销售者不用生产,也不用知道侵权,甚至不用知道有专利存在,只要你在卖侵权产品,权利人就能追你。很多淘宝卖家收到投诉才明白这个道理。

4. 进口

从国外买进来的侵权产品,进口环节也构成侵权。海关能卡住,权利人也能要求你赔偿。这条对做跨境电商的卖家很关键——从国外供应商那边代购回来卖,进口那一刻就已经是侵权了。出口也有对应的规则(对方国家的权利人可以追),但国内主要关注进口。

5. 许诺销售

这是最隐蔽的一种。你还没真的卖出去,只要你对外承诺要卖、发了宣传、上架了、报价了——这个动作本身就构成许诺销售侵权。很多公司被律师函吓到,第一反应是「我还没卖呢」,但许诺销售的那一刻侵权行为就发生了。

谁是责任人

代工厂

代工厂是制造环节的责任主体,要承担侵权赔偿。客户可能也要赔,但代工厂跑不掉。如果代工厂能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或接到了明确的「不侵权承诺」,才有机会减轻责任。实际中很难成立。

经销商、代理商

只要你在销售环节参与了,你就是销售侵权的责任人。即便你没有生产、代工关系,只是从上家进货再卖出去,责任照样要承担。知不知情、赚不赚钱都不影响——侵权行为已经成立。

进口商

从境外进口侵权产品的主体,对进口环节的侵权行为要负责。即便产品是外国企业制造的,进口商在进口时就变成了责任人。跨境电商卖家特别容易踩这个坑。

知道侵权的人

《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帮助侵权责任。如果你明知他人侵权还帮忙销售、提供场地或工具,你要承担等同侵权责任。电商平台店东、物流公司这种角色在法律上要特别小心。

常见误区

「我只是经销商,责任在上家」

错。销售环节的责任你逃不掉。上家也有责任,但你不能以此推卸。权利人可以起诉你,也可以起诉上家,还可以都起诉。

「我不知道有专利」

不知道不是理由。侵权行为是客观的。知不知情可能影响赔偿数额(是否故意),但影响不了侵权的成立。

「我内部用用,没有对外」

错。使用侵权也是侵权。在生产线上用、在项目里用,侵权行为一样成立,照样要停止使用并赔偿。

「进口产品是外国公司生产的」

外国公司生产的侵权产品,进口到国内,进口方要承担责任。你不能说「我只是进口,侵权在国外」。国内法保护的是国内权利人的权益。

发现自己卡在哪一环后怎么办

第一步:停止侵权行为。不管在哪一环,被发现后继续做就是故意侵权,赔偿会翻倍。收到函或投诉马上停止是最优选择。

第二步:查权利要求和产品的对应关系。拿到对方的专利文件,和自己的产品逐条对照。有些"专利函"其实对方的权利要求覆盖不了你的产品——这时候需要专利认定来判断。

第三步:考虑你的应对路线。如果真的侵权了,选择是继续诉讼、协商赔偿还是寻求无效。如果不侵权,需要准备反诉材料。收到投诉的电商卖家要及时做反通知,时间窗口只有 10 天。

第四步:保存证据。代工合同、销售记录、进口单据、产品样品——都要保护好。侵权认定需要这些被告应诉的证据。

具体案件的法律策略需要根据你所在的环节、侵权的程度、对手是谁来判断。执业律师可以帮你快速定位,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