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地企业起诉专利侵权,不用跑去对方家门口应诉。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你如果觉得对方选的法院根本没管辖权,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争取把案子拉回到对你更方便的法院。这属于程序问题,和侵权本身成不成立是两回事。
一、先判断:到底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专利纠纷管辖的规则,能管的法院主要有两类:
-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以及上述产品被查封、扣押的地方。
- 被告住所地:你是公司就看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是自然人就看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原告可以挑其中任意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所以很多外地权利人会选在自己所在地起诉,这本身不一定错,关键看他选的"侵权地"站不站得住。关于这类被告视角的整体分流,可先看专利诉讼的梳理。
二、对方常用的"侵权地"有哪些坑
原告最容易拿来说事的,是"销售地"——比如在你的网店下了单,收货地就成了侵权销售地。但这里有个前提:得是被诉侵权产品实际发生的交易,不能为了制造管辖连一个购买公证都没有。如果只是网页展示、没有明确成交,一般难以构成稳定的管辖连接点。
另外,被告应诉时还要注意:如果原告只告你一家外地公司,却把你下游的多个经销商所在地都列为侵权地,那其中不少连接点是站不住的。
三、管辖异议怎么提、什么时候提
程序上记住三点:
- 时间: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也就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
- 内容:明确指出受诉法院缺乏管辖权,并说明应由哪个法院管辖、理由是什么(比如被告住所地在本地、所谓"侵权地"并无证据)。
- 别混着答实体:提管辖异议阶段最好不要就"我到底侵不侵权"做实质答辩,否则有的法院会认为你接受了管辖。
更多被告视角的操作,可参考搜专利侵权时先分清你是权利人还是被告。
四、常见误区
很多人以为"原告在哪起诉,案子就得在哪打",其实不是。管辖是法定的,原告选错法院,被告提异议后案子会被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甚至直接驳回起诉。
也有人把"异地"和"跨国"混为一谈。纯国内跨省的管辖适用上面这套规则;如果涉及境外主体和境外行为,连接点认定更复杂,可另看跨国专利侵权的说明。
五、收到外地起诉后的下一步
- 先留证据:把起诉状、传票、对方专利号、自己产品的来源和交易记录都保存好。
- 算管辖:对照上面的连接点,判断受诉法院有没有权管。
- 决定异议:觉得没管辖权,十五日内提异议;觉得管辖没问题,再进入实体抗辩。
- 选路径:如果确认自己确实在做相关行为,可同步考虑不落入保护范围、合法来源、专利无效等抗辩组合,路径总览见处理专利侵权。
六、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管辖异议一旦过期就视为接受管辖,后续很难再翻。如果你拿不准对方列的"侵权地"是否成立、异议理由怎么写,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本页只讲程序规则,不替代个案法律意见。
需要就个案做管辖分析和应诉方案的,可以联系律师团队。
售前咨询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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