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专利侵权,关键就一句话:把专利的权利要求解释清楚,再拿涉嫌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一项一项跟权利要求的每个技术特征对。比的时候不是看整体像不像,而是看对方的东西是不是把权利要求里写的每个技术特征都占全了。全都占了才算落入保护范围,缺一个就够不上侵权。这套判断办法,基本都写在专利侵权的认定规则里。
先解释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白纸黑字写的那几条,是以权利要求为准,不是以说明书或附图为准。说明书和附图用来解释权利要求里写得含糊的地方,但不能往权利要求里加没写的东西。这一步定了边界,后面比对才有清楚的标准。
比对这步,就是把对方的产品、方法拆开,跟权利要求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单独比。别只看名字像不像,要看结构、功能、连接关系是否对得上。举个例子,权利要求写了弹簧,对方用的是橡胶块,功能一样,但在专利眼里这是不是同一特征,要按说明书和等同原则来判断。这类认定构成的细节,可以看外观设计专利被抄能主张停止侵害和赔偿吗那篇,同属怎么判断构成侵权的路数。
比对了单件产品的全部特征,还要注意几个容易看漏的点。一个是对方卖的是半成品还是成品,成品才算完整实施;另一个是对方只提供了零件或原料,自己没做成品,那可能是间接侵权,判断标准不太一样。还有一个是时间,侵权的产品得是在专利有效期内实施才算,专利失效后再做就不算。
证据这块,操作上一般留这几样: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全文、专利登记簿副本或年费缴纳记录证明权属有效、购买涉嫌侵权产品的发票连同公证封存的实物、对方官网或店铺展示产品结构的截图。证据越能对上每个技术特征越好,这关系到能不能把比对做扎实。
很多人以为产品差不多就算侵权,其实不是。专利侵权的判断走的是全面覆盖原则,也就是对方必须把权利要求里的每个技术特征都用到。产品相似但缺了某一个技术特征,就不构成。真正让人头疼的是等同侵权的判定——表面特征不同、实质手段相同算不算,不同法院有过不同看法,这里面不确定性很大。
当你自己实在比不明白、或者被推上被告席的时候,就该找懂专利维权的律师了。专利诉讼耗时间也耗精力,权利要求怎么解释、等同怎么主张,没有代理经验很容易吃亏。真到这一步,可以看看被告应诉要注意的,也可以约律师聊聊你的具体情况。具体案件怎么走,结论要以你手里的证据和法院的认定为准。
售前咨询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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