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只认这几个行为
按《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任何人不得实施。注意,这里没有「使用」——这是外观设计和发明、实用新型最大的不同。
很多人以为我用一下这个外观设计产品也算侵权,其实不是。外观设计权管的是生产和流通,不包括个人或日常的使用。你买了一个外观设计产品回来自己用,不构成侵权;但你批量制造拿去卖,或者摆在店里许诺销售,就踩线了。
再拆细一层:
- 制造:照着专利图或样品做出来,哪怕只做一个样品,也算。
- 许诺销售:还没真卖出去,但已经放到货架、挂在网店、发到朋友圈表示要卖,就可能构成。
- 销售:实际成交,钱货两清。
- 进口:把外观设计产品从境外搬进境内,用于经营目的。
这几个动作只要有一个沾上,就可能在侵权范围里,跟你知不知道有这个专利没关系。
二、判断标准:跟专利图比,不是跟你感觉比
按《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里的那个产品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帮解释。所以审理时,法官把涉案产品和专利图片摆在一起,看一般消费者在整体观察下会不会认为两者相同或近似。这也是外观专利侵权认定最关键的环节。
这里有两处常被看漏:
- 比较的是整体视觉效果,不是盯着某一个零件。比如你的产品多了一条装饰线,但整体跟专利图看过去难分彼此,仍可能被认定近似。
- 看的是一般消费者的普通判断,不是行业专家的精细眼光。这个「一般消费者」认定,直接决定比对结果的宽严。
当然,一个是功能决定的外形,一个是装饰性设计,法院也会看设计空间的大小。设计空间小的领域,允许的差异范围就窄。
三、证据怎么留
如果你是权利人,想主张对方侵权,这几样证据最好先备齐:
-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以及授权公告里表示外观的图片或照片;
- 证明对方实施行为的材料——购买记录、公证购买、网店页面截图、发货物流、发票;
- 证明这些行为用于生产经营的证据,比如对方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
- 如果走诉讼,被诉产品和专利图的对比说明。
反过来,如果你是被告,先别急着认。可以先核对对方专利是不是有效、存不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再看不落入保护范围的抗辩空间。
四、常见误区
误区一:写了专利号就不算侵权。标了「专利号」只代表你宣称自己有专利,不代表你的产品不侵犯别人。
误区二:我只是改了一点就不算。改动是否足够,要看整体近似度,不是「改了三处就没事」。
误区三:我是贴牌代工,跟我没关系。代工、贴牌照样可能构成制造,不是有了委托方就能免责。
误区四:被投诉才需要管。很多案件是先在电商平台被投诉下架,再被起诉赔偿,主动权提前在别人手里。
五、下一步怎么办
收到对方警告函或者电商投诉后,先保全证据:把涉案产品、页面、聊天记录截图存好,别急着删链接。然后分清你在这件事里的角色——是制造/销售的一方,还是只是使用。再用上面的标准,把对方专利里那几张图和你自己的产品拉出来做初步比对。
如果比对下来接近度很高,又被起诉,建议在答辩期认真准备。外观设计专利案件里,被告应诉的空间并不小:专利有效性、设计空间、整体和要部对比这些点都可能用上。具体怎么判断,还是找执业律师拿个体意见更稳。
售前咨询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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