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标准实施者如何判断SEP权利人提出的许可费是否符合FRAND原则?
答: 判断许可费是否符合FRAND原则,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专利本身的技术贡献,应区分专利自身价值与因标准化带来的附加价值,后者不应计入许可费;二是专利在标准中的重要性,核心专利和边缘专利的许可费应当不同;三是行业惯例,可以参照同行业其他SEP权利人的许可费率;四是可比许可协议,如果权利人对其他实施者收取了明显更低的许可费,可能构成歧视性定价。建议聘请专业机构进行FRAND许可费评估,并收集相关证据。

问: SEP权利人是否可以申请禁令(禁止使用标准)?
答: 这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在SEP权利人已作出FRAND承诺的情况下,其申请禁令的权利受到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判观点,如果SEP权利人已作出FRAND承诺,且标准实施者愿意接受FRAND许可条件,SEP权利人申请禁令可能构成滥用权利。但如果标准实施者明显不愿意谈判恶意拖延,SEP权利人仍可能获得禁令救济。具体认定需综合考量双方谈判过程、主观意愿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