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会改、货会下架、展会会撤摊,这三类通常要公证,不是自己截一张图。权属证书和法律状态走官方查询,不必做成网页公证。公证也不是自动过关,程序有洞,对方仍可能推翻。

产品或方法对不对得上,见 专利侵权怎么认定。权属怎么调、购买过程怎么走、样品怎么封,见 专利侵权要准备哪些证据。下面只回答:要不要去公证处,网页、购买和现场三路怎么分开做。

先问会不会灭、能不能回放,不要写成一句「必须公证」

刚看到仿品,第一反应常是「先截一张发给对方」或「先买一单放抽屉里」。对权利人来说,链接、主图、报价和摊位,通知一出去就可能被改。做 公证取证 之前,先把场景标成三路,一路只问一类问题:

  • 网页这一路:当时哪个链接在展示、许诺销售哪一款。要能回放从哪个入口点进去、页面上主体名称、型号、价格、库存口径是什么。自己截图往往只留下一张图,对不上时间,也说不清是不是后来P过。
  • 购买这一路:货是从这家店、这一次订单到你手里的。页面在,不等于货已经从对方流转到你。订单、支付、物流、开箱要能对上同一条链路。
  • 现场这一路:门店、展会、柜台当时在卖、在演示。人散了、摊撤了,再补拍一张,很难证明「那天这个摊位就是这样」。

三路可以叠做,但公证事项不要写成一句「固定侵权事实」。权属材料走登记和公告,通常不必再做成网页公证。调查阶段先记下谁在卖、卖哪款,见 专利侵权调查查什么;决定公证时,只把会改、会撤的那一路做实。

法律依据:公证有推定效力,但不是唯一入口,也代替不了保全

现行《专利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里,和「要不要公证、公证和保全差在哪」直接相关、条号可以核对的是这些:

  • 第十一条: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覆盖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覆盖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网页公证要能指认当时还在展示或报价,购买公证要能指认销售或许诺销售,现场公证要能指认当时在卖或在演示。只写「长得像」,填不满这一条。
  • 第七十三条: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是你委托公证机构,把当时还能看到、还能买到的过程留下来;保全是请求法院去取。页面已经删、摊位当天撤、对方可能毁证,才考虑保全。两件事不要混成一句「我已经公证保全了」。

现行《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所以:没有公证书,不等于一定立不了案;有了公证书,也不等于对方不能挑程序漏洞。

网页、后台截屏、聊天记录这一类,属于电子数据。做 电子证据 时,法院看的是生成、存储、传输能不能说明,不是看你手机里有一张图。时间戳、第三方存证有时能补时间,但不自动等于公证证明力,也不能拿去代替购买链路和现场见货。

证据清单:网页、购买、现场,公证事项分开写

材料按场景分开放,不要和开庭用的鉴定、完整账册揉成一堆。权属怎么调、封样怎么贴,操作细节走购买专页,这里只写三路各取什么、事项怎么起名。

网页:固定「当时这个链接在展示」

  • 事项写成「网页浏览及截取过程」,写清目标网址、店铺名、商品编号。不要只写「截一张网页」。从公证处的设备或按公证员要求清洁过的终端进入,清掉登录态,按点击顺序留下首页或搜索入口、目标页、主体名称、型号、价格、库存或发货口径。
  • 直播、短视频、会过期的海报,要把播放时间和画面主体一并留下,不要事后从相册里挑一张「当时的样子」。
  • 自己用浏览器插件录屏、微信长截图,对方一改标题或下架,后面很难证明截图当天就是这个内容。这一路的核心是过程能回放,不是图漂亮。

购买:固定「货从这家到你手里」

  • 页面公证完,只证明当时在卖、在报价。要指认销售,还要把下单、支付、订单号、物流、收货、开箱封存连成一条。付款账号和收货人要和公证书记载一致,不要用「我自己先买过一单」事后补。
  • 样品保持原状,编号和封存记录对得上。先拆机、先改装、先拿去给客户看,再去补公证,很难证明「这就是当时那一件」。逐步怎么走、封条怎么贴,见购买专页,本页不把操作再抄一遍。

现场:固定「当时这个摊位或柜台在卖」

  • 事项写成「现场购买(或现场查看)及封存」,写清展会名或门店地址、展位号或柜台位置、当场看到的型号和价签。公证员在场看货、看交易,不要自己先拍完再请公证处盖章。
  • 展会只开几天、柜台可能连夜换货。人还在、货还在,就做现场;已经散场,再补拍门口招牌,填不满「当天这个摊位」。
  • 生产线、库房不是随便能进的场所,不要为了取证翻墙、伪装客户深入非开放区域。进不去、又担心马上被清掉,评估的是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不是自己闯进去录像。

诉讼里权利、实施、损害三类怎么分组,见 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举证。本页只解决:这三类事实里,会改、会撤的那一段,要不要在灭掉之前做成公证。

常见误区

误区一:没有公证书就不能告,有了公证书就稳了。 谁主张谁举证,公证只是证明力较高的一种方式。平台官方回函、行政机关调取的材料、对方自己认可的事实,有时也能用。公证程序有重大瑕疵,对方仍可能推翻。

误区二:自己截图、录屏、找朋友作见证,就等于已经公证。 截图能当线索,通常撑不住「当时页面就是这样、货就是从这家来的」。朋友事后写一份说明,也代替不了过程记录。

误区三:网页公证完,购买和现场就不用做了。 网页这一路多半只碰到许诺销售。要指认销售,还得把货买回来并对上订单;要指认门店或展会,还得到现场。三路证明的不是同一件事。

误区四:先警告、先投诉,对方改完再去公证。 链接一改、库存一口径变化,公证处只能证明你去的那一天还剩什么。要取的是动手之前还在的状态,不是改完之后的空页。

误区五:时间戳或链上存证自动等于公证,诉前保全也就是换个名字的公证。 电子存证管的是这份数据何时被固定;公证管的是公证员按程序看到的过程;保全管的是法院依申请去提取可能灭失的材料。三张纸不要写成同义词。

页面要下、摊位要撤时

先别在聊天里发「我们已截图,马上投诉」,也别为了「留个纪念」先把样品拆开。只对四件事:

  • 现在还能打开的是网页、还能下单,还是只剩现场摊位。三路里哪一条今天就会没。
  • 公证事项有没有写成对应那一路,有没有把网址、订单或展位号写进去。
  • 权属材料是不是已经能调到今天的法律状态。证书发黄、名字对不上,先补查询,不必把证书再做成网页公证。
  • 已经删、已经撤、对方可能毁证的,评估的是起诉前申请保全,不是补一张自己拍的现场照。

还能买到、页面还在,就按对应那一路去做公证。已经灭了,不要假装「补公证」还能回到昨天。本页不承诺公证书一定被采信,也不把对方改页面当成已经认赔。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下面几种情况,自行截图或自己先买一单放着,后面很难补:

  • 链接显示即将下架、直播只开一场、展会只剩一天,来不及按经验「先截图再说」。
  • 不确定公证事项该写成网页、购买还是现场,怕三路做成一句话。
  • 购买链路里付款人、收货人、下单账号对不上,或样品已经拆过。
  • 现场是非开放场所,进不去又担心货马上被清。
  • 已经做过一次网页公证,但要指认的是销售或门店,不知道要不要补第二路。

律师是帮你判断哪一路今天会灭、事项怎么起名、公证和保全要不要分开走,不是保证「做了公证就一定能定侵权」,也不是保证法院一定按公证书认定销售事实。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也可联系 陶然律师,把现在还能打开的链接、还能不能下单、现场还在不在对一下,看先做哪一路公证,还是该评估起诉前的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