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现场留下,再考虑发函。链接、主图、报价、样品还没固定,函一出去,对方可能改页面、换主体、把货转走。自己固定和向法院申请保全不是同一件事,发函也代替不了这两步。

产品或方法对不对得上,先看 专利侵权怎么认定。权属怎么调、购买过程怎么走、样品怎么封,见 专利侵权要准备哪些证据。下面只排三件事的先后:自己先固定、什么时候向法院申请保全、函什么时候才能发。

先排三格:自己固定、法院保全、发函

刚发现仿品,或刚被点名,第一反应常是「赶紧发一封函吓对方下架」。对 证据固定 这一侧,桌上其实是三格,顺序反了,后面很难补:

  • 自己先固定:对方现在还在卖、还在展、还在报价的痕迹,要能回放到「这一天、这一款、这个主体」。链接、主图、参数、下单页、展会摊位、样品,通知出去之前先留下。自己随手截一张图发给对方,通常只留下一张图,对不上时间和入口。
  • 向法院申请保全:网页会改、货会撤、仓会空,自己取不到或取到了也怕被销毁,才进入这一格。这是法院措施,要单独申请,不是把截图再存一份。
  • 发函:权利稳、现场已经留下,还想谈停、改款、授权或让对方把库存清掉,再把书面催告送到这个人。函能叫醒对方,也能提醒对方改页面。现场没留就发,等于把取证窗口亲手关掉。

三格可以叠,但不要同一天反着走。权利人这一侧,先保住对方还在实施的痕迹;被点名这一侧,先保住函件原文、当前链接和库存口径,不要为了「看起来认错」把进货单、设计图、后台记录清掉。网页、购买、现场哪一路要去做公证,见 专利侵权取证要公证吗,三路怎么选公证处,去那一页看。

法律依据:可以协商,不是必须先发函;灭失风险走法院保全

现行《专利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里,和「事件刚发生先做什么」直接相关的是这些:

  • 第十一条: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覆盖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覆盖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没有单独列出「使用」。店铺上架、展会摆样、标价可售,通常会被看成许诺销售或销售。函还没发出去,这些痕迹已经可能在改。
  • 第六十五条: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这一条把「可以协商」和「可以起诉」并列写了,没有写成「必须先发函,法院才收案」。发函落在协商这一侧,不是立案回执,也产生不了责令停止。
  • 第七十二条: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这是行为保全、财产保全,针对的是「马上停」「先卡住货或账」,不是发一封函。
  • 第七十三条:为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链接要下、摊位要撤、生产线要拆,自己来不及取或取了也怕被毁,走这一条。法院裁定保全,和自己去做公证,不是同一张纸。
  • 第七十四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算。先发函、先截图,时效不会按函件编号或截图时间自动重算。

现行《民法典》(2020年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要落到这个实施人。函送到了、请求写清楚了,后面可能留下「已经向对方提出过」的痕迹;只把截图丢进聊天、没点名、没送达,通常撑不起这一条。时效能不能中断,和现场有没有固定住,是两道题,不要写成一句「函发出去就算维权做完」。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纠纷里,法院或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权利还没核就发函,现场即使留下了,后面谈判和投诉也常被对方咬稳定性。核有效、年费、主体是另一张表,这里只提醒:不稳就先别把函打出去。

证据清单:自己先留下的一摞,法院保全另填

材料按「现在能不能自己取到」分开放。不要把聊天截图、快递单和「准备发函」的草稿揉成一袋。

自己先固定这一摞:

  • 对方现在还在展示的链接、主图、规格、价格、库存口径,连同进入路径、时间和主体名称一起留。能回放,比只留一张图有用。
  • 能买到的,走完整下单、支付、物流、开箱;样品保持原状,不要拆完再想起来去补。
  • 展会、门店、柜台:摊位号、当时在售或在演示的款、谁在收单。人散了、摊撤了,再补拍一张很难证明「那天就是这样」。
  • 自己的专利证书、当前法律状态。函还没写,先确认今天还是不是权利人,免得把一份不稳的权利送到对方桌上。

考虑向法院申请保全时另填:

  • 为什么自己取不到,或取到了为什么可能被毁:即将下架、撤展、改款、转移库存、销毁模具,要说得出「现在不固定,以后难以取得」。
  • 要保全的是哪一类对象:网页、仓储里的货、财务账册、生产模具,不要写成一句「请保全全部侵权事实」。
  • 行为保全、财产保全是第七十二条,证据保全是第七十三条。停售、冻账和固定证据不是同一份申请,不要抄成一格。

诉讼保全 准备时,先问会不会灭、自己能不能取。能公证购买、能固定页面,通常先自己做;自己做不到、东西马上要没,再评估向法院申请。申请不是自动过关,也替代不了后面的比对和起诉。

常见误区

误区一:先发函,证据以后再补。 函一到,页面、主体、库存都可能变。后面再去买、再去拍,对不上「发函那天还在卖」。

误区二:截一张图发给对方,就算保全做完。 发给对方是通知,不是固定。通知本身可能成为对方改现场的起跑枪。

误区三:向法院申请保全,就是把自己的截图再交一遍。 第七十三条针对的是可能灭失、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要说明对象和紧迫性。自己已经能公证买到、页面还能打开,通常先走自己固定。

误区四:发了函,时效就重新起算,现场留不留无所谓。 时效中断要落到这个人、这份请求。函没送到,或只在自己站点发了一则声明,现场照样会没。

误区五:被点名以后先回「我们侵权了」或把记录删干净。 回函和删记录都可能把后面的抗辩口封死。原文、专利号、当前链接先原样留下,再决定回不回。

误区六:函一出,对方就必须停产停售。 函不是判决,也不是管理部门的责令停止。对方不回,不等于认赔;你没发函,也不等于不能告。

现场留下之后,函再怎么排

自己固定这一摞已经能回放,或法院保全已经卡住会灭的那一截,才轮到发函。函这一步只回答三个问题,不要把投诉、起诉一起塞进来:

  • 还想不想谈。 对方找得到、地址送得达,还希望停、改款、授权或清库存,书面催告才有落点。一堆换店名的链接,函经常送不达,先评估挡链接,不要把「已经发函」当成现场已经保住。
  • 函里写什么。 专利号、被指认的款、你看到的实施事实、你要对方停哪一格。没对上的实施不要写进去。索赔数字可以后补,先别拿一份对不上的对照当第一枪。
  • 送到没有。 没点名、没送达,后面很难说已经向这个人提出过请求。送到了,对方不回不等于认,你也还没取得强制力。

还想谈、挡链接还是要停和赔,三条出口怎么选,见 发现专利侵权怎么办。投诉和起诉怎么走,放到选出口那一步再排。现场还没留下,这三条都先别动。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下面几种情况,自己按「先发一封函」「先截一张图」下结论,后面很难改口:

  • 仿品明天撤展、链接已经在改、仓库可能要清,分不清该自己公证还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行为保全。
  • 工厂、经销商、网店不是同一家,函发给谁、现场留哪一截,两张表对不上。
  • 实用新型或外观还没有评价报告,函一出可能被对方咬稳定性。
  • 已经被点名,聊天里有人准备回「我们侵权了」,或准备把后台、进货记录清掉。
  • 函稿已经写好,但公证还没做、样品还没封,分不清哪一步可以发出去。

律师是帮你把「先固定还是先发函」排开,不是保证函一出对方就会停,也不是保证法院保全一定能批。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也可联系 陶然律师,把专利号、当前还在售的链接或样品,连同准备发出去的函稿对一下,看现在缺的是现场,还是送达对象还没找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