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算起诉专利侵权,被告住外省,你是不是也在想:到底去被告住所地告,还是去侵权行为地告?答案是:两个地方都可以告,你有得选,选对了能省不少钱和时间。

按《民事诉讼法》在地域管辖这块,专利侵权这类侵权之诉,被告住所地法院和侵权行为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任选其一起诉。这叫选择管辖,不是规定死了只能去一处。

侵权行为地又拆成两块: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对专利侵权来说,实施地通常指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侵权产品发生的地方;结果发生地一般指侵权行为的直接结果发生地。实务里法院对结果发生地把握得比较严,别以为侵权产品卖到全国每个省都算结果发生地,那样就乱了。

判断一个产品是不是落进对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这类案子的关键。你先看看专利侵权怎么认定,把技术特征比对这一步想清楚,再决定在哪个法院起诉。

具体怎么选,按常见情况给你一套思路:

  1. 被告住所地明确、证据集中,就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的工商档案、经营地都好调,执行判决也方便,是这个选项最大的好处。
  2. 侵权源头(制造地)在本地,就去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制造地往往就是证据所在地,公证保全、调取账册都省事。
  3. 只想告销售商、不想跑到外地,看你在哪个地方能抓到他侵权的动作。销售行为发生地,也就是销售商所在地,通常就是实施地。
  4. 几个被告、侵权地散在多个省份,可以选其中一个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把几个案子合并告一个法院,别东一个西一个。

别犯一个常见糊涂:以为产品在网上卖到你的城市,你就一定有当地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对网络侵权的地域管辖专门有解释,专利侵权在网上售卖的管辖认定,得看被告实施行为的服务器、权利人所在地这些法定连接点,不能只看买家在哪个城市。

定了起诉方向,再说证据。不管去哪个法院,基本证据都得备齐: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用来证明权利有效)、被诉侵权产品的购买凭证和公证记录(证明销售事实)、以及你主张的技术比对说明。这些在起诉时,尤其是第一次立案抓管辖时,法官要看得见。

管辖没对上,法院会移送或者直接不受理,白跑一趟还耽误时间。侵权诉讼立案前把管辖连接点想清楚,比什么都重要。

最后提醒一句:别拿一般侵权之诉的规则硬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有一部分情况(比如涉及方法专利、需要确认权属、或者当事人分散在几个地区)法院级别和地域会有特殊安排。具体到你的案子,产品跟被告在两三个省撒开,到底哪个法院最合适,建议拿着材料找懂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捋一遍。不同法院对同一个连接点的看法,也可能不完全一样,个案得看材料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