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专利侵权起诉的销售商,最常问的就是:我货是正经渠道进的,怎么还让我赔?法律其实给你留了个口子——《专利法》第七十条说,能证明产品有合法来源、自己又不知道是侵权产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意思是你进货手续齐、付款正规,就不用替上面那家厂商背赔偿的黑锅。
但证明合法来源不是嘴上说一句就完事。法官要看的是你从进货到付款的全套凭证,能不能连成一条完整的链。这条链断了,侵权抗辩就悬了,也是这类案子最常被卡住的一环。
法律依据上,除了《专利法》第七十条,还有专利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通常是按正常的价格、从正常渠道购得,加上你确实不知道它侵权。正常价格、正常渠道这两点,都得靠凭证去落地。
具体要留哪些东西,按下面这串准备,基本就齐了:
1. 采购合同或订单——写明品名、型号、数量、单价,能对上你卖的那批货。
2. 送货单或出库单——最好有对方盖章或签字,证明货真的到了你手里。
3. 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硬,上面载明的货名、金额、开票时间要和你卖的对得上。
4. 付款回单——银行转账记录、承兑汇票等,证明你真的付了钱给供货商。
5. 进货沟通记录——聊天记录、邮件、合同磋商过程。平时不起眼,真出事了能补上链条的空档。
说白了,法院要的是一套你说从哪进、就真从哪进的完整证据链。进货怎么举、供货合同怎么取,经销商举证的具体动作可以照这套走:进货商品被指专利侵权时经销商合法来源和供货合同怎么举证。
几个常见坑先提醒你:
一是以为有张发票就够了。发票只是付款一环,没有对应的送货记录和合同,链条会断开。
二是出事后临时补的凭证。开庭前才去找供货商补签合同、补开说明,法官会怀疑真实性,补的凭证说服力要大打折扣。
三是现金或无凭证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留痕,这种最麻烦,证明合法来源会很难。
如果你的进货渠道、付款记录本身就有缺口,或者对方主张你"应当知道"这是侵权产品,就得提前做应诉准备了。怎么排应诉顺序、抗辩清单怎么列,可以参考通盘安排:被告应诉那套。
最后的实话:合法来源成立,最多帮你免掉赔偿责任,但停止销售、销毁库存这类责任通常还要承担,而且具体到你的进货渠道和证据强度,不同法院判得也不一定一样。真被起诉了,建议先把现有凭证理一遍,拿不准的交给执业律师先帮你看一圈,别自己先急着认。
售前咨询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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