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点名了,先别在群里认,也别先回「我们侵权了」。企业和产品分开查:公司这边核被点的到底是哪家主体、这家有没有真正实施;产品这边核被点的是哪一款、这一款对不对得上权利要求。两张表没拆开,后面回函、下架、和解都会对错人。
产品或方法到底对不对得上权利要求,见 专利侵权怎么认定。对得上之后还能打哪些牌,见 被诉专利侵权有哪些抗辩理由。下面只回答:公司被点名时,企业和产品各先查什么。
先拆两张表,别把「公司侵权了」当成一句
函件、平台转通知或起诉状里,常把集团名、工厂名、店铺名和一款货写在同一段。对 专利风险 这一侧的企业来说,第一件事不是认或不认,而是把「谁被点」和「哪一款被点」拆开。
企业这张表,只问主体,不问好不好看:
- 被点名的法定主体是哪一家: 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和函件抬头、平台店铺主体、起诉状被告栏对上。集团简称、品牌名、店铺名、英文站名,都不是自动等于那家公司。
- 这家主体有没有真正实施: 专利法管的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去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抬头上有名字,不等于这家开过模、下过单、上过架或签过经销合同。
- 实施的是哪一种角色: 自己开模生产、委托代工、只做品牌销售、只做平台店铺、只做进口,责任不一样。一张进货发票说明不了工厂在造;一份代工合同也说明不了品牌公司没参与许诺销售。
- 关联公司有没有被一起点: 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个人股东,法律上通常是不同主体。对方点了 A,不要主动把 B、C 的账册和产线一并送出去。
产品这张表,只问这一款,不问公司大不大:
- 被指认的是哪个型号、哪个批次、哪个链接: 先把专利号、权利要求或外观视图,对到具体 SKU、图号、店铺链接,不要用「我们所有产品」去接。
- 这一款现在还在不在实施: 还在产、还在卖、只剩库存、已经停产换代,要分开记。停产能减少继续实施,不等于已经认过去侵权。
- 这一款对不对得上对方主张的那几条: 发明、实用新型看权利要求是不是一条一条对上;外观看第一眼整件像不像。对不上,先把不落入说清楚,不要先改公司名。
- 同一款货有没有多个实施主体: 模具在甲厂、品牌是乙公司、店铺是丙公司,三家不要共用一份「我们没侵权」的回复。
两张表对完,才知道该回「点错公司」、该回「点错款」,还是该进入比对和抗辩。没拆开就先认一笔,后面很难改口。
法律依据:实施行为看谁做了,保护范围看哪一款
现行《专利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里,和「公司被点名后先拆主体和产品」直接相关的是这些:
- 第十一条: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覆盖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覆盖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没有单独列出「使用」。
- 第六十四条: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说明书和附图用来解释;外观设计以图片或照片中的设计为准。
- 第六十五条:协商不成,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 第七十七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问的是「谁实施了哪一种行为」,不问集团官网写没写品牌故事。第六十四条问的是「被指认的那一款落不落入」,不问公司一共有多少 SKU。第七十七条只给销售者、使用者一条免赔路径,制造者走不了;就算销售者对上了,停止销售仍可能判,只是赔偿这一段可以免。
母子公司算不算同一实施人、委托代工时品牌方算不算制造、店铺运营者和营业执照主体不一致时告谁,法条没有写成一张名单。法院通常看谁实际制造、谁下单、谁上架、合同怎么约定,这是审判里的判断思路,不是第十一条的原文。第十一条只写了未经许可不得实施,没有写「集团被点名则全集团担责」,也没有写「改个公司名就当没实施过」。
证据清单:企业一摞,产品一摞
材料按两张表分开放。不要把营业执照、全厂图纸和所有店铺后台揉成一袋,让对方或法院自己去猜你在说哪一家、哪一款。
企业这摞,用来核对主体和实施角色:
- 被点名公司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简表、和函件或诉状抬头的对照。
- 生产、委托加工、品牌授权、经销、店铺入驻合同,看是谁在制造、谁在销售、谁只是收款账户。
- 被点名期间,这家主体有没有对应的开模、采购、入库、开票、上架记录。没有实施痕迹,先别替有实施的关联公司认。
- 平台店铺主体、对公账户、发货主体是不是同一家。店名和公司名不一致,先标出来,不要用集团公章去回店铺工单。
产品这摞,用来核对款号和是否落入:
- 被点名的链接、详情页、实物照片、型号和批次,和对方专利号、权利要求或外观视图放在一起。
- 这一款的图纸、BOM、开模单、版本变更。改过结构或外观的,按被指认当时那一版比对,不要拿最新款去挡旧款。
- 还在产、还在售、仅库存、已停产的数量和日期。这些是后续止损用的,不是认侵权用的。
- 如果只是销售者:进货合同、发票、物流、供应商信息,单独放,不要和制造图纸混装。
东西还在产、合同还在档案室,先别为了「看起来好说话」把开模单、代工合同和进货底账清掉。缺的材料可以依法调取,不能事后补一套主体或倒签一版图纸。
常见误区
误区一:函件写了集团名,就等于全集团、全产品线都侵权。 被点的是哪家主体、哪一款货,要分开对。主动把没被点的子公司和没被点的型号送上去,等于自己扩范围。
误区二:我们只是品牌方 / 只是代工厂 / 只是店铺,所以一定没事。 品牌方可能构成许诺销售或通过他人制造;代工厂可能构成制造;店铺可能构成销售。角色要按合同和实施痕迹认,不能按口头分工认。
误区三:先改公司名、换店铺主体,旧账就没了。 已经发生的制造、销售,不因后来换招牌而消失。改名、注销、把货转到关联店,还可能被看成转移财产或继续实施,不要当自救方案。
误区四:先把全线产品下架,再慢慢查是哪一款。 该停的是被指认、且比对后风险高的那一款。全线下架解决不了主体问题,也固定不了「到底哪一款被指认」。
误区五:公司自己也有专利,被点名就可以不用查产品和主体。 你的证书管的是你自己那一件,替代不了「这家有没有实施」和「这一款对不对得上」。有证可以当谈判材料,不能当成已经拆完两张表。
函件、平台通知或起诉状落地后,先做哪几步
先固定原文、专利号、被点名的公司全称和被指认的款号或链接,不要先回「我们侵权了」,也不要按对方数字认赔。然后只对四件事:
- 抬头上的公司,是不是营业执照上那一家;有没有把母公司、工厂、店铺写成同一被告。
- 被点名的这一家,当时有没有制造、委托制造、上架或销售。没有,先把主体说清楚,不要先交产品图纸。
- 被点的是哪一款。对不上权利要求或外观视图,先说不落入,不要先谈改公司架构。
- 你是制造者、销售者还是两家都有。只是销售者,再单独收合法来源;工厂自己开的模,不要拿进货发票去挡制造。
四件事对完,再决定回函怎么写、要不要停那一款、要不要进入抗辩或应诉。平台限时下架和法院应诉不是同一套材料,被告应诉 这一侧,主体和款号要写进答辩,不能只改店铺后台的公司简介。
函件先看对方主张的是专利、商标还是著作权,见 收到侵权律师函先看主张哪一种权利。起诉状已经送达,先核对方专利稳不稳、再比对、再选路径,见 专利被诉侵权后怎么应对。这页不把抗辩怎么写、管辖去哪家法院再写一遍。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下面几种情况,自己在微信里认一笔或把集团、工厂、店铺捆在一起回,后面很难改口:
- 函件或诉状把母公司、工厂、店铺写成同一家,而合同上制造和销售本来就不是同一主体。
- 被点名的是品牌公司,货却是代工厂在产;或者被点名的是店铺,模具却在另一家工厂。
- 同一款货改过结构或外观,旧版还在售、新版已经换代,需要按批次拆开比对。
- 已经被起诉,同时要说明「点错公司」和「点错款」,两套事实不能写进同一句自认。
律师是帮你拆清被点的是哪家主体、哪一款货、谁在实施,不是保证回了函对方就撤,也不是保证换店铺或停产就不用担责。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也可联系 陶然律师,把函件或起诉状、营业执照、被点名的款号或链接对一下,看现在该回点错公司、点错款,还是该进入比对。
售前咨询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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