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搬文、搬视频,和抄软件、装破解,认定不是同一套比法。网络先看有没有把作品放到网上,让人自己选时间打开或下载;软件先看源程序、目标程序和独创性表达,不看功能像不像。软著证只是初步证据,不是开关。
版权和著作权是不是一回事、通用三步怎么走,见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下面只把信息网络传播和计算机软件两套比法拆开。
先判断:网络看「提供」,软件看「表达」
先认对方主张的是哪一项权利,再比对。两项可以同时被主张,但不能拿界面像不像去套网络传播,也不能拿点没点下载去套软件复制。
- 网络内容被搬运、被挂下载、被嵌播放页。 先核有没有把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软件安装包放到信息网络上,使公众能在自己选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自己上传到服务器或网盘公开链、做成在线播放、提供安装包下载,通常落在信息网络传播;只转发一个第三方链接、只做检索入口,和「自己提供作品」不是同一件事,要单独核。
- 软件被指抄代码、套界面、卖破解。 先核是不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再比源程序、目标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注释、结构、非常规写法。同一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是同一作品,换编译、换变量名、加花指令,不等于换了一件作品。功能相同、能解决同一个需求、菜单长得像,比对的还不是受保护的部分。
权属清不清、对方有没有接触可能,仍要过。那两步怎么补,不在本页展开。本页卡住的,是第三步:相似的到底是「网上能拿到」的提供行为,还是「代码和文档里的表达」。
法律依据:网络和软件各看哪几条
实体法先看现行《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软件再对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
- 著作权法第三条: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软件不是另一种「准版权」,认定仍落在著作权。
- 著作权法第十条: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分开的专有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点没点「下载」、有没有收费,不单独决定构不构成这项权利。
-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歪曲篡改、剽窃以及该条所列其他情形,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以及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信息等,除民事责任外,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可由主管部门处理。破解补丁、密钥生成器,不要只按「界面像不像」去辩。
- 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 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第八条: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权属 + 接触可能 + 实质性相似」是裁判思路,不是第十条原文。软件比对里,思想和表达怎么分开,按条例第六条来,不要自行发明「改了 30% 就不侵权」。登记证书能证明什么,见 著作权登记有必要吗,本页不把软著证写成认定开关。
证据清单:版本、提供现场、授权范围分开放
网络和软件都要三类材料,只是第三类比的对象不同。
- 权属和版本: 创作或开发记录、首次发表或上线时间、委托/职务/合作合同、许可范围、软著或作品登记(如有)。软件把版本号、提交登记的鉴别材料、对应的源程序和文档对上,避免拿 v1 的证去打 v5 的产品。
- 被控提供或复制现场: 完整网址、播放页、下载页、安装包哈希、后台或服务器路径、发布时间。网页和安装包属于 电子证据,自行截半张图通常说不清「谁在提供、提供的是哪一版」。能固定的就固定全过程,不要等对方换链再补。
- 授权或独立开发: 开源协议允许的使用方式、供应商授权、贴牌或 OEM 合同、独立开发的设计文档和提交记录。授权过期、超出版权使用的平台或介质,按超出部分核,不要整包认或整包否。
软件对比说明要写到具体文件、函数或文档段落;网络对比说明要写到具体 URL 和提供方式。只写「整站都是抄的」「功能一模一样」,过不了实质性相似这一关。
常见误区
误区一:功能一样、界面像,软件就侵权。 受保护的是程序和文档里的独创性表达。通用算法、操作流程、行业标配交互,通常落在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一侧。没有「长得像就侵权」的公式。
误区二:我有软著证,对方就一定侵了;对方有证,我就一定没侵。 登记主要是形式审查。两家各自登记,仍要回到代码和文档比对。抢先登记不能把别人的程序变成自己的。
误区三:我只发了网盘链接 / 只做了播放器外壳,没有自己存文件,所以不是网络传播。 要看公众能不能通过你提供的页面或链接,在自己选的时间获得作品。服务器在谁手里、是不是深层链接、是不是临时缓存,事实不同结论不同,不能用一句「文件不在我服务器」打发。
误区四:改了百分之几、换了皮肤、加了水印,就不构成复制。 没有法定改写比例。网络上换分辨率、切条、加片头,软件里混淆、加花、换编译参数,仍可能落入同一作品的复制或传播。
误区五:网上能搜到、仓库是公开的、没加 ©,就能商用或再分发。 发表和开源不是一回事。开源要看具体协议允许复制、修改、闭源再发行中的哪几项;普通公开发表,不等于授权你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提供。
收到投诉或函件后,先对上权利和对象
先固定通知原文、附件权利证明和当前页面或安装包,不要为了「看起来认错」把后台日志和下载记录清掉。然后只对三件事:
- 对方主张的是信息网络传播、复制、发行,还是避开技术措施,不要混成一句「你侵权了」。
- 附件证明的是哪一件作品、哪一个软件版本,和你现在提供或销售的是不是同一对象。
- 你手头的授权、开源协议或独立开发记录,能不能盖住被指的那一种使用方式。
比对后高度重合且无授权,评估停传、下架、改版或应诉,避免继续提供扩大损失。材料怎么取、投诉往哪交,见 版权被侵权了怎么办。金额对哪一档,见 著作权侵权能赔多少。本页不写动作清单,也不报价目表。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下面几种情况,自行回函或按功能像不像认下一笔,后面很难改口:
- 已经收到平台侵权通知、起诉状,或对方同时主张复制、网络传播和避开技术措施。
- 软件是委托开发、职务作品或用了开源组件,署名、付款和协议对不上。
- 要做源程序比对、版本对应,或对方只拿出登记证书和产品截图。
- 同一套程序铺了多个下载站、多个安装包,说不清提供的是哪一版。
律师是帮你拆权利、对版本、看现有 著作权侵权 材料够不够支撑下一步,不是保证下架成功或判赔到某个数。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也可联系 陶然律师,把通知、版本记录和被指的链接或安装包对一下,看现在该先停传、先比对,还是先别认。
售前咨询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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