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按函上的七天或十五天回。把警告函摊开,按栏目核:专利号写在哪、权利要求或授权图有没有附上、委托人是不是登记权利人、截止日期从哪天起算。栏目对不上,先记下缺口,不要按对方写的日期和报价回。

产品或方法对不对得上权利要求,见 专利侵权怎么认定。核完栏目之后,回不回、回哪一句,见 收到专利侵权警告函先做什么。函把专利、商标、著作权写在一起时,先拆主张,见 收到侵权函先看主张哪一种权利。下面只讲:这封专利警告函要按哪些栏目读、专利号栏怎么核实、答复期限看哪一套钟。

先拆函件七栏,缺哪一栏就先标缺口

警告函不是判决,也不是必须回复的法定手续。律师函抬头再完整,也替代不了专利登记。动手回之前,先按栏目打勾,不要整封信当已经生效的处理决定。

  • 抬头和委托人栏。 律所名称、律师签名、公章,只说明这封信是谁写的。有权主张的人,要看委托人全称能不能和专利登记里的专利权人、独占或排他被许可人对上。普通被许可人通常不能单独发警告,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和权利人一起出面。
  • 专利号栏。 要有中国专利号,并写清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只有申请号、国际申请号、外国登记号,或把 PCT 文件当中国专利附上,这一栏先记不合格。
  • 权利要求或授权图栏。 发明、实用新型要落到具体权利要求,外观看授权公告的图片或照片。函里只有广告语、效果图、网店主图,没有授权文本,先不要跟着形容词去认。
  • 被点名产品栏。 型号、链接、批次、店铺名要能落到你这一款,并写清指的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还是进口。只写集团名、英文站名或「贵司全部产品」,范围先当对方主张,不当已经对上。
  • 请求事项栏。 停止实施的范围、销毁库存、公开道歉、报价数字,逐项抄下来。这些是对方要的,不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主文。
  • 答复期限栏。 看它从哪一天起算、几天、寄到哪个地址或邮箱。这一栏先单独放,不要和专利号栏混成一句「过期就败诉」。
  • 送达栏。 信封、快递单、邮件头、实际收到日。后面说期限,先有「哪一天送到你手上」,不要用函尾打印的落款日代替。

七栏里有一栏空着,先把缺口写在纸上。缺的是专利号或授权文本,后面的截止日期没有落点;缺的是送达日,函上的七天从哪天起算都说不清。

法律依据:没有强制回复义务,三套钟不要并成一天

现行《专利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里,和「警告函怎么读、专利怎么核、期限看哪一套」直接相关的是这些:

  • 第十一条: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覆盖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覆盖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没有单独列出「使用」。请求事项写成「立即停止一切行为」时,先看函有没有写清你实际做的是哪一格,不要把没做过的也填进去。
  • 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外观设计以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外观为准。专利号栏对上了、这一栏却是空的,保护范围还没落到纸面上。
  • 第六十五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警告函只是协商或警告的一种书面形式,替代不了起诉或行政处理,也产生不了法定答复期。
  • 第六十六条: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纠纷中,法院或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权利人或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函里只有证书复印件、没有评价报告,先记下这个缺口,不要把它当成「已经审过、已经判了」。

法律没有写「收到警告必须在对方写的七天或十五天内回复」。函上的日期是对方单方面设的钟。平台工单、行政约谈通知书、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各是各的钟,不要和函件截止日期并成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十八条写的是另一套:被警告人可以书面催告权利人行使诉权;权利人自收到该书面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自书面催告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既不撤回警告也不起诉的,被警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的诉讼。这套钟从你发出催告之后才起算,不是从函上印的七天起算。催告怎么写、回哪一句,不在本页展开。

法院把起诉状副本送到之后,才起算答辩期。那一格怎么核送达日、被告栏,见 被起诉成专利侵权被告怎么办。还停留在警告函这一步时,不要提前按答辩期来填。

证据清单:按栏目收原件,专利号栏对着查询页打勾

材料按「函上写了什么」和「登记里实际是什么」分开放。不要把证书复印件和当前法律状态揉成一页。

函件本身这一摞:

  • 函和附件全文、信封或邮件头、快递单号、实际收到日。
  • 委托人全称、律所名称、专利号原文(连字母和校验位一起抄,不要凭记忆重打)。
  • 权利要求摘录或外观授权图的页码、评价报告有没有、被点名的型号和链接。
  • 答复期限栏的原文:起算日、天数、回函地址或邮箱。

专利号栏对着查询页这一摞: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和审查信息查询里,输入函上的专利号,看是不是中国已经授权、现在还维持的专利。申请公布、实审中、届满终止、未缴年费终止、全部无效,都要原样记下查询日期。
  • 类型和函上写的是不是同一类。函写发明、登记却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后面比的尺子不一样。
  • 当前专利权人全称,和委托人栏一个字一个字对。对不上,专利权属这一侧先空着,不要用律所抬头补。
  • 当前权利要求书或授权公告视图,和函里摘的是不是同一条、同一套图。只摘了从属权利要求、没给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外观只给效果图、没给授权视图,先标「文本对不上」。
  • 年费缴纳记录、无效宣告审查信息、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函附的是几年前的打印件,以查询当天的状态为准,不要拿过期复印件当今天还有效。

专利号抄错一位、用申请号冒充授权号、把外国专利或 PCT 国际申请号写成中国专利,这一栏直接不合格。网页截图能证明函曾经发过,通常撑不住「这件专利今天还在」。查询页要连同查询日期一起留,后面才说得清你核的是哪一天的状态。

常见误区

误区一:函上写了七天,不回就会败诉。 那是对方单方面设的。没有强制回复义务。过了这个日子,不等于法院已经判了,也不等于你自动认赔。

误区二:证书复印件在附件里,专利号栏就不用查。 证书是历史授权证明。年费断了、已经被无效、保护期届满,复印件仍可能钉在函后面。以查询当天的法律状态为准。

误区三:有申请号或国际申请号,就能当中国专利来认。 还在申请、尚未授权,没有已经授予的专利权。外国专利、PCT 文件也不能直接拿到中国当主张依据。

误区四:截止日期、专利号、被点名产品可以一起回成一句「我们收到了,会处理」。 栏目还没对上,这句空话后面很难解释成「我们只确认收到,没有认实施」。先把缺口记下,不要用一句态度把七栏全认进去。

误区五:平台限时下架或行政约谈的天数,就是函上的答复期限。 三套钟不要并成一天。函件日期管的是对方自己的主张;工单按平台规则;约谈或责令按那份通知书;起诉状副本送达后才进入答辩期。

误区六:自己也有专利,专利号栏就不用核对方的。 你的证管的是你自己那一件,替代不了「函上那一件今天还在不在、摘的是不是当前文本」。

核完栏目,先换钟,再决定进不进入回函

七栏和查询页对完,只分期限怎么用,不要先在微信里补一句「那我们改一下」:

  • 专利号查不到、已终止或已全部无效,或者委托人明显对不上登记权利人: 函上的截止日期先挂起。缺的是主张资格和权利本身,不是你回得晚不晚。
  • 专利还在,但权利要求或授权图没附上、评价报告没有、点名的款号对不上: 需要补的是当前文本、法律状态和具体款号。可以把「请在合理时间内补齐这几栏」写成核对清单,不要把补材料的时间写成认赔延期。
  • 栏目基本齐,函却卡着一个很近的日期: 先分清这是对方自设的钟。材料还没核完,不要为了赶这个日子先认一笔。缓回补的是查询记录和对照说明。
  • 同一件事已经变成平台工单、行政约谈或法院送达: 换钟。工单、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上的期限,才是程序里的期限。不要还拿函尾那行七天去填答辩期。

栏目对得上之后,回不回、只回对得上的那几句,还是发书面催告,走已经上线的回函页,不要在核对栏目这一步把回复句式写死。金额、产量、全线型号,第一封里不要主动报。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下面几种情况,自己按函上的日期回「我们侵权了」,或按函上的账号转账,后面很难改口:

  • 专利号栏是申请号、外国号或 PCT 号,函却按中国有效专利在要停止和赔偿。
  • 委托人、登记专利权人、发函律所对不上,函还要求你通知全部下游下架。
  • 同一封函上的截止日期,已经和平台限时下架、行政约谈或起诉状副本叠在一起,分不清该看哪一套钟。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没有评价报告,函却把复印件当成已经审过。

律师是帮你按栏目核函、对查询页、判断现在该不该赶对方写的日期,不是保证按期回函就会撤、不回就没事,或催告之后对方一定起诉。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也可联系 陶然律师,把警告函原文、专利号栏和查询页当天的法律状态放在一起,看现在缺的是哪一栏、截止日期该不该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