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面比对、等同、间接,问的是三件不同的事。权利要求里写的每一条,产品上是不是都能对上,这是字面;对不上但只是换了惯用零件、手段功能和效果差不多,才轮到等同;自己没做整件、只供了专用件或教别人去做,才是间接。别把「长得像」和「我只供了零件」混成一种侵权。

权利稳不稳、投诉方是不是专利权人,先看 专利侵权怎么认定。下面只帮你分清对方到底在主张哪一种,以及你该先对哪一张表。

先分清三道题,不要叠在一句里

函件、平台投诉或起诉状里,常把这几个词写在同一段。动手比对前,先标它属于哪一道:

  • 字面(实务里常叫全面覆盖):打开独立权利要求,把技术特征拆成一条一条。被指认的产品或方法里,这些条是不是都在、而且对得上。少一条,字面上通常就没落入。
  • 等同:某一条字面对不上,对方说你只是换了惯用手段,功能、效果差不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用费劲就能想到。等同比的是「这一条特征」,不是整件产品像不像。
  • 间接:你可能没制造、没销售那件完整的专利产品,但给别人提供了专门用来实施这件专利的零件、模具、原料,或者鼓动、教别人去实施。它问的是「你做了哪一类帮助」,不是权利要求怎么逐条对。

判断顺序也别反着来。先做 专利侵权比对,看字面能不能一条一条对上;对不上,再单独问那几条区别点能不能被主张成 等同侵权。间接是另一根轴:先确认有没有人已经在实施直接侵权,再看你供的是不是专用件、当时是否明知。

外观设计一般不走「技术特征一条一条覆盖、再谈等同」这套。外观看普通人第一眼整件像不像,比法见 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怎么判定

法律依据:保护范围写在哪,三种说法各看什么

现行《专利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里,和这三道题直接相关的是这些:

  • 第十一条: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覆盖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方法专利还覆盖使用该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第六十四条: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不能拿宣传页、卖点或对方口头补充当保护范围。

法院判断有没有落入保护范围时,要看权利人主张的那一项权利要求里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在被指认的产品或方法里是不是都有着落——相同或者等同,都算对上;少一条,或者有一条既不相同也不等同,通常就没有落入。这是司法解释里的比对方法,不是第六十四条的原文。第六十四条只规定以权利要求为准,没有写出「全部特征都要对上」这几个字。

等同特征,法院常问四件事是否同时成立:手段基本相同、功能基本相同、效果基本相同,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行为发生时,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少问一句「当时能不能想到」,只拿「最后都实现了同一个功能」去套,站不住。等同的抗辩方向和应诉材料,见 被指专利侵权怎么办?先判断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间接,专利法没有单列这四个字。法院通常按民法典里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以及最高法专利司法解释里「把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提供给他人」的思路来认。通用螺丝、通用芯片、普通包装,即使后来被别人拿去组装成侵权产品,也很难单凭供货就定间接。还要看你当时是否明知,以及是不是已经有人实际实施了直接侵权。没有直接实施,只抓一个供货商,主张往往缺一截。

证据清单:三种主张分开收

材料按主张分开放,不要把主图、聊天记录和拆解说明揉成一堆。不管你是权利人还是被指认的一方,先收到能对上「主张的是哪一种」的东西:

  • 字面:授权文本里的权利要求、说明书和附图;被指认产品的实物、拆解或结构说明;一张特征对比表,左列权利要求原文,右列产品上对应的结构或步骤。少一条就如实写少一条,不要用功能描述去填空。
  • 等同:对比表里字面对不上的那几条,单独标出区别点;说明替换的是什么手段、功能效果差在哪、这种替换在申请日或被诉时是不是本领域的惯用做法。鉴定意见可以辅助,但不能代替你自己先把区别点写清楚。
  • 间接:被供零件的规格、图纸、说明书,能不能证明它几乎只能用来实施这件专利;供货合同、数量、时间;你是否收到过警告、专利号或平台转通知之后仍继续供。通用件的进货名录、其他合法用途说明,要一起留。

网页截图能证明页面曾经在,通常撑不住结构和「专用」这两件事。东西还在卖、零件还在供,先别为了「看起来诚恳」把规格书和出货记录清掉。

常见误区

误区一:少一条特征就绝对安全。 字面上少一条,对方仍可能就这一条主张等同。安全不安全,要看区别点是不是惯用替换,不是看你改过几个零件。

误区二:换了材料、换了连接方式,就一定不侵权。 手段变了,功能和效果几乎一样,而且业内一看就懂,等同风险还在。只有手段、功能或效果里有一项对不上,或者这种替换当时要想很久,等同比对才过不去。

误区三:我只卖零件、不装整机,就一定没事。 卖的是普通通用件,通常够不上;卖的是按这件专利尺寸开的专用模、专用芯片、几乎没有别的用途的中间件,再加上明知,间接风险是另一回事。

误区四:外观也要拿全面覆盖去套。 外观比的是图片或照片里的整件视觉,不是把设计要点拆成技术特征再逐条覆盖。拿实用新型的对比表去打外观,或者拿「长得像」去打实用新型,都会比歪。

误区五:功能一样就是等同,或者自己也有专利就不会被主张间接。 功能一样只是等同四问里的一问。自己获得授权,不代表供出去的专用件不会被指帮助别人实施在先专利。专利审查不查你实施时会不会撞到别人。

分清主张之后,再决定下一步

权利人这边:先写清你主张的是字面、等同还是帮助、教唆,再决定发函、平台投诉还是起诉。三种混在一封信里、特征表还是空的,对方很难认真对,也容易把还在卖的页面打没。事情已经落到桌上,动作顺序看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收到律师函先做什么?

被指认这边:先让对方指出独立权利要求编号,以及每一条是按字面还是按等同在主张。对方说你「间接侵权」,让他说明直接实施的人是谁、你供的件专用在哪、明知从哪一天算起。别在微信里先认「我们侵权了」,也别按函件上的数字认赔。

这页只给判断框架。特征多、结构拆不开、专用和通用有争议时,要另做比对或鉴定,不能拿这篇当鉴定意见。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下面几种情况,自己按主图或一句「我们只供零件」下结论,后面很难改口:

  • 字面对不上,对方开始就某几条主张等同,你不确定算不算惯用替换。
  • 同一封函或同一张诉状,同时写了字面、等同和间接,需要拆成三张表。
  • 你供的是模具、定制件或方案,对方说几乎没有别的用途。
  • 已经收到平台限时下架、行政约谈或起诉状,比对和鉴定要一起做。

律师是帮你认清对方在主张哪一种、拆权利要求、判断专用件和明知能不能站住,不是保证「少一条就一定不侵权」,也不是保证鉴定一出对方就撤。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也可联系 陶然律师,把专利号、权利要求编号和被指认的产品或供货规格对一下,看现在该按字面比、按等同比,还是按间接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