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担。销售专利侵权产品,本身就是一类实施。货不是你造的、当时不知道有专利,通常也挡不住停止销售;不知道加上能证明从哪进的货,最多走到不赔钱。
产品对不对得上权利要求,先看 专利侵权怎么认定。你做的是制造、销售还是只上了架,见 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怎么分。帽子戴到人头上,见 谁会成为专利侵权人。下面只回答:销售者担哪一层、不知情免哪一层。
先把「要不要停」和「要不要赔」拆开
函件、平台转通知或起诉状里,常写成一句「你们在卖侵权产品,立即赔偿」。动手认或不认之前,先问三件事:
- 被指认的那一款,对不对得上这件专利。对不上,销售者也定不了这件专利,不要先在责任上认一笔。
- 你是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把这款货交出去、收了钱,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上架、报价。进货再卖、经销、直播成交,都不要求你会做这款货。
- 如果对上了、也在卖,你能不能同时证明:当时不知道这是未经许可造出来的侵权产品,并且货是从正规渠道进来的。
前两问对上了,销售者通常就要担停止销售这一层。第三问再对上,才轮到赔不赔。两层不要合成一句「我们不知情,所以没事」。
个人买回家自用,通常过不了「生产经营目的」。店里上架、给客户报价、按单出货,不要往自用上靠。
法律依据:第十一条管销售,第七十七条只管赔
现行《专利法》(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里,和「销售专利侵权产品要不要担责」直接相关的是这些:
- 第十一条: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覆盖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覆盖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销售是单独写上的一类实施,不是制造的附件。条文没有写「只有工厂才担责」,也没有写「不知道有专利就可以继续卖」。
- 第七十七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只覆盖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不覆盖制造;免掉的是赔偿,不是「你不是销售者」,也不是「可以继续卖」。
第七十七条条文本身只写了两句条件:当时不知道这是未经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并且能证明合法来源。覆盖的行为是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不含制造。缺一件就走不了免赔。口头说「我们不懂专利」,通常撑不住「不知道」。
「不知道」和「合法来源」怎么核,法院常用的是司法解释里的判断思路,不要当成第七十七条原文:不知道指实际不知道、按当时情况也不应当知道;合法来源指通过合法销售渠道、通常买卖合同这类正常商业方式取得,并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凭证。进货凭证齐,赔偿这一层可以免;权利人请求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仍可能支持。使用者已经支付合理对价的,停止使用有时另说。第七十七条只写了不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写「合法来源等于可以继续卖」。
「不知道」看到哪一天,要单独标。函件、平台转通知或起诉状到达之后还在出货、还在上架,这一段很难再写成不知道。到达前那一批和到达后那一批,不要混成一句「我们一直不知情」。
先用权、现有技术、合法来源各收哪摞,总表见 被诉专利侵权有哪些抗辩理由。本页只把销售者这一张牌拆开。
转的是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已经售出的正品,走的是权利用尽,不是「不知道」。正品流通和侵权产品进货,不要拿同一张发票去挡。
做 侵权抗辩 时,销售者先问免赔三要件齐不齐,不要把开模单、产线记录和进货发票揉成一份「我们不知情」。
证据清单:不知道一摞,进货一摞
材料按两摞分开放。不要把营业执照、全店后台和供应商微信聊天揉成一袋,让对方自己去猜你主张的是「对不上」还是「免赔」。
证明当时不知道,至少要对上这几项:
- 进货、上架、出货的时间线,和对方主张的专利公告日、授权日、函件或通知到达日对得上。
- 进货时合同、报价、包装、页面上有没有写这件专利号,有没有被书面告知不得销售。
- 通知到达之后,链接是下了、改了,还是还在出单。到达后继续卖的那一段,不要写进「一直不知道」。
证明合法来源,至少要对上这几项:
- 进货合同或订单,卖方是谁、买的是哪一款、数量和期间对得上被指认型号。
- 发票、付款记录、物流面单,能把货从供应商交到你手上。只有一张收据、没有主体,这张牌会薄。
- 供应商当时依法登记、能找到。供货商失联、空壳、只留个人微信和现金,很难说明「正常商业渠道」。
- 价格和交易方式符合这类货的习惯。明显偏离行情、当场现金且无票,来源会受质疑。
货到你手里之后自己改过结构、换过模具再卖,这一段可能已经不是「单纯销售」,合法来源挡不住后面自己动手的那一层。样品锁在样品室、未拆封,和已经按单出货,不要写成同一句话。
东西还在架上、单子还在出,先别为了「看起来配合」把进货底账、物流和当时页面清掉。通知原文、专利号、被指认链接先原样留下。缺的材料可以依法调取,不能事后补一套倒签合同。
常见误区
误区一:不知道有这件专利,销售就不担责。 第十一条不问你当时懂不懂专利。不知道加上合法来源,第七十七条最多免赔偿。停止销售仍可能被要求。
误区二:有进货发票,就可以继续卖。 发票说明货从哪来,说明不了「可以继续实施」。合法来源不是继续销售的许可证。
误区三:货是供应商造的,告他们就行,店铺没事。 销售者自己仍可能被抓住。你可以向供货商追偿,挡不住权利人先找你停和赔。两件事不是同一场。
误区四:口头说不知道,没有进货链也行。 第七十七条把「不知道」和「能证明合法来源」写在一起。只有态度、没有合同发票物流,这张牌通常站不住。
误区五:通知来了再补合同、倒签发票、让供应商出情况说明。 看的是进货当时的交易痕迹。事后补的纸,很难把「当时不知道」补回来,也容易被看成已经知道之后还在卖。
误区六:自己也有专利,或者换了包装、换了品牌,销售这就不算。 你的证书管的是你自己那一件。换标、贴牌,看的还是卖出去的那件东西对不对得上,不是看盒子上印谁的字。
误区七:工厂把货放到我店里代销,我没进货单,所以不是销售者。 以谁的名义上架、谁向客户收款、谁在后台经营,比有没有一张「进货」抬头更要紧。代销、寄售也可能落在销售或许诺销售上,不要默认写成「我们只是帮忙」。没有进货单,合法来源会更薄,不是帽子自动摘掉。
收到通知后,先别写「我们不知道」
先别在微信里认赔,也别按对方报的件数认。只做五步:
- 把通知原文、专利号、被指认链接和当时页面留下来,到达日单独标。
- 产品对不对得上,先回到授权文本。对不上,这一步不要用「其实我们不知情」去挡。
- 对上了,在纸上标:到达前卖了什么、到达后还在不在架上。两段分开,不要合成一句不知情。
- 进货合同、发票、付款、物流按时间排好,型号对上被指认的那一款。供货商还在不在、能不能出材料,现在就核,不要等开庭再找。
- 还在出的货,停售可以减少继续实施,不等于已经认侵权。继续卖,免赔会更难讲。
做 被告应诉 准备时,销售者这一侧收的是进货链和到达日,不是产线。工厂、店铺不是同一家,不要合成一份「情况说明」。特征多、结构拆不开,要另做比对,不能拿这篇当鉴定意见,也不能拿这篇去补日期。
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下面几种情况,自己按「我们只是卖货、当时不知道」下结论,后面很难改口:
- 对方把制造和销售写成一句,要你按工厂的产量赔,而你手里只有进货单。
- 发票看起来齐,但通知到达之后还在出货、还在上架,分不清哪一段还能写不知道。
- 供货商失联、只有微信转账或现金,或者货到店后改过结构再卖。
- 对方同时主张停止销售和按销量赔偿,分不清合法来源能挡哪一层。
- 品牌方、代工厂、店铺运营者三家合同交叉,口头说「我们只是代销」,书面对不上。
律师是帮你分开填「停哪一层、赔哪一层、到达日前后怎么切」,不是保证「不知道就一定免赔」,也不是保证「有发票就一定不赔」。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也可联系 陶然律师,把专利号、被指认链接、进货发票和通知到达日对一下,看现在是对不上、还是只能走到停止销售、免赔偿。
售前咨询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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